苏教版小学语文第六册语文教材中《“你必须把这条鱼放掉!”》是一篇引导孩子自律的课文,在几次改版的过程中一直被保留着,正如我在其他场合看到的文字一样,作者对西方国家中公民的自律意识给以了充分肯定,许多教师在执教这篇课文的时候会自觉不自觉地让孩子与身边的人或者孩子自身进行对比,当时的教学效果定然是自愧不如,并滋生出那种油然而生的崇拜。
是的,人类世界已经大同,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更是要不得了。但是,如果我们静下心来斟酌,把鲈鱼放掉在文中的国度是一个道德问题呢,还是一个法律的遵守问题,我们是不是在用我们不健全的法律和国民中尚未坚定法律意识,一古脑儿地把罪过强加在我们本来已经很脆弱的道德层面上了呢?
我们是不是该继续想一想,欧美几百年来“工人阶级”在与“罪恶”的“资产阶级”争取生存权利的斗争过程中,国家的法制建设得到极大的健全,“资产阶级”用什么来“统治”广大的“工人阶级”,法律!法律成为所有公民行动的准则。同时,那些违反人权与自然规律的法案在大众的各种形式的抗争中,在“统治阶级”妥协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落实。
因此,我们可以说,西方的文明应该是积淀了数百年来劳苦大众对法律法规的追求、尊重与自觉地执行,这不仅仅是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问题,这更是一个人作为社会公民法律观念的问题。
我们中华的历史是一个人治高于法制发展的历史,虽然进入20世纪以来,国家的法制建设得到了极大的重视,从民族的文化的根基中,能解决问题的还是人治,不是法制,遇到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可以找到怎样的“关系”,而不是寻求法律的帮助,因为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是富人们玩的游戏。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上法庭。
回到我们的课堂上来,教材的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这里,意义是深远的,正是由于我们的法制不健全,正是由于国民的法律观念不强,孩子的法律启蒙教育更显得重要。在讨论文中汤姆为什么把鲈鱼放掉?这个问题中,我想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爸爸的高尚品德”,应该是“爸爸是一位严格遵守社会规定和社会公德的人”,孩子应该体会到的不仅仅是“在人生道路上所面临的一次次到的抉择中,获得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更应该是在未来的生活中了解法律,为这个社会的美好严格遵守社会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未来公民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