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荒了自家的田”
——写给教师父母
梅永钢
平时在与一些优秀的老教师拉家常时,经常听到他们感叹:自己教好了别人的孩子,却没有教好自己的孩子,永远无法弥补对自己孩子的亏欠。作为一名教师父亲,我理解他们的感受。对一个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心的老师来说,从清早七点钟到校至傍晚六点钟离校(这还不算在路上的时间),一天工作至少十一个小时,除了改成堆的作业本,说成吨的话外,还要为解决学生不断出现的问题费心费力,回家之后哪还愿意说话,哪还有心思与自己的孩子沟通、交流,哪还有精力辅导自己的孩子!
有人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如果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我们这些可敬可佩的老师无疑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道德之神。但这些优秀的教师在为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了几十年后,感慨的居然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是价值观念!几十年前我们宣传的很多价值标准是以牺牲甚至扼杀个人的幸福与合法利益为代价的,是缺乏人文关怀的价值观念。个人以为,一个优秀的教师既要教好别人的孩子,也要教好自己的孩子。否则,他即使是神,也是一个不完满的神,是一个缺乏父性或母性的神。我们应该合理分配自己的爱。我喜欢泰戈尔的一句诗:“我的爱像阳光一样,随时包围着你……”我想把它改成:我的爱像阳光一样,随时包围着你们——我的孩子,我的学生!
亲爱的教师父母们,我们要种好别人的“地”,但莫要荒了自家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