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地震已经成为举国同悲的事情的时候,又传出了各种不同的声音。
海南三亚的红十字会副会长态度恶劣(经查实于四川汶川地震捐款无关,但是有其一就会有其二)
有个辽宁女视频漫骂灾区人民,只是因为全国哀悼日她不能玩游戏了 (简直荒唐极致)
四川成都小区内出现救灾物资(说是帐篷是通过关系来的,什么人的关系这么厉害?)
这些都让人感叹中国的法律太温柔了。在国难国灾出现的时候,不贡献自己的力量也就罢了,竟然还做出这样有损国家荣誉的人,这样的人要来何用?他们对这个社会还能有什么贡献呢?
以前看到过新加坡的法律条文,见识过新加坡人对华人的不良习惯的鄙夷,心中不平时也觉得只能摇头而过,因为这样的行为满目皆是。
看过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嗤鼻,认为华人总是会有内乱发生,没办法,这样的事实经常发生。
看过日本人对中国下一代的不屑,仍旧是无奈,因为去比比,我们确实很多时候没有人家的坚强和团结。
和朋友吃饭时了解到,有个朋友去了美国,其实那的国民对华人十分的友好,完全没有我们所了解的那么片面,美国人面对中国人需要帮助时的热情完全超出我们平时的想象,而且在那样自我和功利的社会,人家从不计较帮助你的报酬。
相比较,我们的国人在接受帮助之后竟然还有诬告协助人,让学雷锋的好人去承担自己的医药费,让人寒心。
我想这都是我们的法律太温柔了,只有如此温柔的法律让我们的国民经常对自己放宽了要求
面对国难时,这一群毫无良心和爱国之心的人,我主张枪毙,他们没资格成为一个中国人,我想所有稍有爱国心的中国人都会以他们为耻。我还不算是个合格的愤青,但是我仍然对此行为有着激烈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