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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材,我做主
2006-5-26 10:25:54

这段时间,我所在的两所学校都在忙着选下学期的教材。因为对香港多元化的教材一直很感兴趣,就留心他们这方面的工作,深深感受到“我的教材,我做主”的态势。

课本是根据课程纲要设计和要求编纂的教学工具,应配合教学目标、有完整的编纂系统和能向学生提示学习的途径。理想的课本,可以使教师有自由发挥和补充的空间,学生也可从中获得指导和启发。这是两地共同的认识。市场上符合要求的教材有很多版本,这点两地也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咱们在内地做教师,不会,也不需要操心自己的学科选用哪个出版社的教材, 因为上级部门已经帮我们统一好版本。一般来说,一个地区,“一一本”。香港则推崇多本”,允许并提倡学校根据自己学校特色,自己学校教师教学观自己学校学生实际发展需要自主选择教材。我们内地在校本教材的选用上也有这样的自主权。

教统局以公开的方式,接受任何出版商(或个人)的课本送审,达到送审要求的,被教统局列入「适用书目表」,推荐给学校。为避免教材选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真正找寻到优质的学习材料,学校对待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操作也非常规范。他们充分下放权力,要求每个教师分学科,分学级在符合送审水平的出版社提供的教材中,分别给予打分或投票选出最佳的教材。初选后排名靠前的两三家出版社,允许到校,利用半小时的简报向全体教师宣传说明教材编写优势与特色我就曾经参加过这样一次中文教材推荐会各年级教材教具教辅材料一应俱全介绍时每个教师人手一份资料详尽罗列教材编排与编写上的特色出版商准备之充分态度之亲切讲解之认真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会后同级教师会在一起再次钻研不同版本的教材然后根据自己对教材内容、编印设计、.印刷品提供、信息科技教材、教具等方面的意见,根据自己对学生需要的把握,打分投票。如果意见还有分歧,则再讨论,直致观点统一。最后交校长室通过。一般在投票表决时,科主席有比教师多一票的表决权力。

教育统筹局每年也向学校发出通函─「学校选用课本及学习材料

须知」,重申除课本质素以外,选用课本时亦需考虑其它因素,包括:

() 学校选择课本时需慎重比较课本价格,应把课本的价格定为评选课本/学习材料的准则之一,并慎重考虑不选用未能提供价格的课本。

() 不可容许教师接受出版商在推广课本时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奢华的款待,以免导致利益冲突或招致公众非议。

() 学校不应容许课本的选择被出版商的捐赠或其它形式的利益影响,亦应向家长提供作为消费者应有的充足资料。学校应妥善记录课本委员会的建议和最后决定,而校董会则担当监察的角色。学校应在选书前订下一套先决的评书准则。

(学校可透过家长教师会等渠道,收集家长对学校书单的意见。 

()学校亦可筹办旧书买卖或捐赠课本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以及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至于故事书之类的教材,可安排统一购买,由学生分担费用,轮流传阅使用;而参考资料如字典、地图等亦可由学校购买,并放在课室内供学生使用。若学生家中已拥有同类的参考资料,亦不必额外购买。

()事实上,课本不是学生的唯一学习材料。教统局一向鼓励学校可按本身的条件及学生的学习需要,自行设计或灵活选用多元化教材。学校可善用教统局在网上提供的免费教学资源及其它生活化材料作为辅助教材,以提高教学效能。

教材在使用的过程中,教师们可以通过集体备课的方式,共同商议选教哪些课文,又有哪些课文删去不教.所删课文篇数一般学校会给定限制.教师们也会根据需要,适当补充篇章训练.大家肯定会关心这样操作是否会影响到统一评估.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香港一般不会有内地那样的统一调研,他们只是在小三,小六,中三这三个年段进行全刚性系统评估,有专门的训练题库和操作方式.平时评估都是由学校自己根据所学内容进行进展性评估.教材真的只是范例而已.

由此可见,“我的教材,我作主”,实际上透射出教育统筹局对学校办学的尊重,透射出学校管理者对教师教学的尊重,透射出教师对学生发展的尊重。这样的尊重,自然为学校特色教育提供了施展的空间。 

posted by 秦淮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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